离退处
 首页  通知公告  机构职能  政策制度  党建之窗  活动天地  健康保健  精彩瞬间 
政策制度
 政策汇编 
 管理制度 
健康保健
尚无内容。
常用联系电话
 离退处办公室:3260117
 校医院:3260126
 瑞康医院:2188018
 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5305293
 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3277161
 江滨医院:2080234
 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校园报警:3261110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管理制度 > 正文
 
老年活动中心参加活动人员范围的规定
2015-06-19 15:36  

一、校老年活动中心供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开会学习和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用。

二、在职教职工使用场地时,应尊重老同志,优先离退休教职工活动。

三、本校在编教职工的年满50周岁以上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如需进入活动中心活动,需个人申请,由本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开具证明,经离退处审核,办理活动出入卡。在优先本校离退休教职工活动且场地尚有余地的情况下,可进入活动中心活动,个人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负责。

四、为保证正常的活动秩序和良好的办公环境,严禁未成年人进入活动中心玩耍。因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开会等特殊情况带入者,监护人要履行好监护、看管职责,一切意外、安全责任自负。

五、在校学生不得进入活动中心活动。确因集体活动需要,由负责活动的部门或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离退处领导审批,可适当安排。

六、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活动中心活动。

七、所有进入活动中心参与活动人员,须严格遵守《广西民族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共创文明活动场所。

关闭窗口

广西民族大学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大学东路188号   邮编:530006